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公告登錄「林宗男昇平五洲園」為本縣「傳統表演藝術-布袋戲」,保存者為「林宗男」。

刊登日期:2019/11/26
發文日期:2019/11/21
發文字號:府文資二字第1083813391B號
主旨:公告登錄「林宗男昇平五洲園」為本縣「傳統表演藝術-布袋戲」,保存者為「林宗男」。
依據: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89、91、93條暨《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、4、5條之基準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89、91、93條暨《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、4、5條之基準規定辦理。一、名稱:林宗男昇平五洲園。
二、登錄分類:傳統表演藝術-布袋戲。
三、登錄保存者姓名及其基本資料:
(一)保存者:林宗男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西螺鎮七座里55號。
四、登錄與認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:
(一)登錄與認定理由:
1、具有藝術價值:具五洲園派下布袋戲藝術價值。
2、具時代或流派特色:具五洲園派下古典布袋戲藝術特色。
3、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:具雲林園派布袋戲表演藝術之美。
(二)法令依據:
1、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91條。
2、符合《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。
五、請保存者本於權責維護本縣文化資產,利害關係係人對本件行政處分如不服,請依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9條、《訴願法》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,自公告期滿之日起30日內,繕具訴願書,向本府遞送(地址: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),並將正本寄送文化部(地址: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)。訴願之提供起以本府收送訴願書之日期為準,而非投郵日,為免郵遞遲誤,宜儘早送件,以維護權益。